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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用Renderer功能
概述
啟用Renderer功能時,直接操作裝置可以在電視機螢幕上播放控制器(如數位相機)中的相片/音樂/視訊檔案。也可透過家用網路將行動裝置(如智慧型電話)用作電視機的遙控器。
步驟
按主選單按鈕,然後使用/按鈕選擇螢幕下方的 [設定]。
使用/按鈕選擇 [網路],然後按按鈕。
使用/按鈕選擇[家庭網路設定],然後按按鈕。
使用/按鈕選擇[遠端設備/ Renderer],然後按按鈕。
使用/按鈕選擇[遠端設備/ Renderer],然後按按鈕。
使用/按鈕選擇[開],然後按按鈕。
若要回到最後觀賞的來源,按兩下主選單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