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检显示
如果液晶显示屏或取景器(有取景器的型号)上出现指示,请检查下列内容。如果已尝试了数次,但问题仍然存在,请联系Sony经销商或当地的Sony授权服务机构。当您联系他们时,请提供液晶显示屏上显示的以C或E开头的完整错误代码。
液晶显示屏上出现重要警告指示时,您可能会听见悦耳的音乐声。
C:(或E:) : (自检显示)
C:04:
您未使用指定电池组。确保使用指定电池组。
将电源适配器的DC插头牢固连接至本机的DC IN插孔。
C:06:
电池组温度过高。更换电池组或将其放置在阴凉处。
C:13: / C:32:
移除电源。重新连接电源,然后重新操作本机。
E: :
遵循“如有问题”部分从2开始的步骤。
(电池电量警告)
电池组电量即将耗尽。
因操作环境或电池条件而异,即使还有20分钟左右的电源剩余时间,仍可能闪烁。
(关于本机/电池组温度的警告指示)
本机/电池组温度高。在这种情况下,请让电源保持关闭状态,直到本机/电池组的温度下降。
(关于存储卡的警告指示)
缓慢闪烁
用于录制影像的可用空间即将用完。
未插入存储卡。
快速闪烁
录制影像所需的空间不足。将影像存储至其他媒体后,请删除不必要的影像或格式化存储卡。
影像数据库文件可能已损坏。通过选择 - [设置] - [ 媒体设定] - [修复图像数据库文件] -录制媒体,检查数据库文件。
存储卡已损坏。
当在[ 拍摄模式]设为[100Mbps ]的情况下录制XAVC S 4K动画时,请使用UHS-I U3或更快的SDXC存储卡。
(关于存储卡格式化的警告指示)
存储卡已损坏。
存储卡未正确格式化。
(关于不兼容存储卡的警告指示)
插入了不兼容的存储卡。
(关于存储卡写保护的警告指示)
存储卡已写保护。
在另一设备上存取存储卡受到限制。
(关于外部设备的警告指示)
影像数据库文件可能已损坏。通过选择 - [设置] - [ 媒体设定] - [修复图像数据库文件] -录制媒体,检查数据库文件。
外部设备已损坏。
(关于外部设备格式化的警告指示)
外部设备已损坏。
外部媒体设备未正确格式化。
(关于相机抖动警告的警告指示)
本机不稳定,因此容易发生相机抖动。用双手持稳本机录制影像。但是请注意,相机抖动警告指示不会消失。
(关于照片录制的警告指示)
录制媒体已满。
处理过程中无法拍摄照片。请稍等片刻,然后再进行录制。
在以下情况录制动画时无法捕获照片:
- 当[ 拍摄模式]设为[60p质量 ]、[最高质量 ]时。
- 当选择[照片效果]项目时。
- 当[ 文件格式]设为[ XAVC S 4K]并且[ 拍摄模式]设为[100Mbps ]时。
- 当[ 文件格式]设为[ XAVC S 4K]并且[双摄录制]设为[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