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照相机DSC-QX10/QX100

许可证

关于许可证注意事项

本相机自带的软件是根据与软件所有者的许可协议而使用。根据这些软件应用程序的版权所有者的要求,我们有责任告知您以下事项。请阅读以下部分。

许可证(英文版)已记录在您相机的内存中。在相机与计算机之间建立Mass Storage连接,即可阅读“PMHOME”-“LICENSE”文件夹中的许可证内容。

本产品经AVC专利组合许可授权,用于消费者的个人使用,或以下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其他用途

(i) 按照AVC标准将视频编码(“AVC视频”),和/或

(ii) 将从事个人行为的消费者编码的AVC视频,和/或从授权提供AVC视频的视频供应商获得的AVC视频予以解码。

未授予任何许可证或默许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更多信息可从MPEG LA, L.L.C获得。参见

HTTP://WWW.MPEGLA.COM

关于应用GNU GPL/LGPL的软件

获以下GNU通用公共许可证(以下简称为“GPL”)或GNU宽通用公共许可证(以下简称“LGPL”)的软件都包含在相机中。

这就意味着在附带的GPL/LGPL条件下,您有权访问、修改和重新发布这些软件程序的源代码。

网站上有提供源代码。请使用以下网址下载。

http://www.sony.net/Products/Linux/

有关源代码内容,希望您不要联系我们。

许可证(英文版)已记录在您相机的内存中。在相机与计算机之间建立Mass Storage连接,即可阅读“PMHOME”-“LICENSE”文件夹中的许可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