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照相機DSC-QX10/QX100

授權

授權注意事項

本照相機隨附的軟體係依據與軟體所有人之間的授權合約而使用。依據這些軟體應用程式著作權所有人的要求,我們有義務告知您下列事項。請閱讀下列條款。

授權(英文)記錄於照相機的內部記憶體中。請在照相機和電腦之間建立Mass Storage連線,以閱讀“PMHOME” - “LICENSE”資料夾內的授權。

本產品獲得AVC專利組合授權,以供消費者個人使用或其他用途:於無報酬的前提下,

(i)依據AVC標準將視訊編碼(稱為“AVC視訊”),及/或

(ii)將消費者於個人活動中編碼的AVC視訊,及/或從獲授權提供AVC視訊的視訊供應商所取得的AVC視訊予以解碼。

任何其他用途均未獲得授權或默許。

其他資訊請洽詢MPEG LA, L.L.C.。請參閱

HTTP://WWW.MPEGLA.COM

關於套用GNU GPL/LGPL的軟體

照相機內含符合下列GNU通用公共授權(以下稱為“GPL”)或GNU較寬鬆通用公共授權(以下稱為“LGPL”)的軟體。

謹此告知您,您於所述GPL/LGPL的條件下,有權存取、修改和轉散發這些軟體程式的原始碼。

原始碼在網路上有提供。請使用下列網址下載。

http://www.sony.net/Products/Linux/

關於原始碼的內容,敬請不要與我們聯繫。

授權(英文)記錄於照相機的內部記憶體中。請在照相機和電腦之間建立Mass Storage連線,以閱讀“PMHOME” - “LICENSE”資料夾內的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