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照相機DSC-RX100

電池使用時間以及可以使用電池錄製/播放的影像張數

拍攝(靜態影像):
電池使用時間:大約165分鐘;影像張數:大約330張

檢視(靜態影像):
電池使用時間:大約250分鐘;影像張數:大約5000張

拍攝(動態影像):
電池使用時間:大約80分鐘

注意

  • 上述估計的電池使用時間和可錄製影像張數適用於電池完全充滿電時。視使用狀況而定,電池使用時間和影像張數可能減少。
  • 電池使用時間和可錄製影像張數的估計是根據在下列條件下使用預設設定拍攝:
    • 在25℃的環境溫度下使用電池。
    • 使用Sony Memory Stick PRO Duo(Mark2)(另售)
  • “拍攝(靜態影像)”的數目是根據CIPA標準,並在下列情況下拍攝(CIPA: Camera & Imaging Products Association):
    • 每30秒拍攝一張照片。
    • 每拍攝十次開啟和關閉電源一次。
    • 每兩次閃光燈閃光一次。
    • 變焦在W和T端之間輪流切換。
  • 動態影像拍攝的分鐘數是根據下列情況下拍攝:
    • 影像畫質設定為AVCHD 60i 17M (FH)/50i 17M (FH)。
    • 根據不中斷拍攝直到達到上限(29分鐘)然後透過再度按MOVIE(動態影像)按鈕繼續拍攝的電池使用時間。未操作其他功能(例如變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