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
加工所记录的影像并将其作为新文件保存。
原始影像被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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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播放)按钮切换为播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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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NU
(加工)
所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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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模式下的操作方法进行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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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变焦播放影像。
![]() 轻触
/![]() 用 / / / 设定点的位置 [下页] 用 / 选择要保存的影像尺寸 [下页]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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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眼校正) |
校正由闪光灯造成的红眼现象。
![]() 完成红眼校正后,轻触[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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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掩蔽) |
让所选方框内的影像变得清晰。
![]() 轻触要加工影像的区域(方框)
[下页]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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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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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加工下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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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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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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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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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拍组中显示的影像

操作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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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点的位置
(红眼校正)
(模糊掩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