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飾
修飾記錄的影像,並將其另存為新的檔案。原始影像就會被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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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播放)按鈕切換到播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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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NU
(修飾)
要使用的模式
控制按鈕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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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各模式中的操作方法進行修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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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變焦播放的影像。
![]() 按 按鈕(T)放大,按W縮小。 用控制按鈕設定變焦點。
MENU
選擇要儲存的影像尺寸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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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眼校正) |
校正閃光燈造成的紅眼現象。
![]() 用控制按鈕選擇[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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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銳化遮罩) |
使選擇框內的影像變清晰。
![]() 用控制按鈕選擇要修飾影像的區域(框)
MENU。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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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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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修飾全景影像或動態影像。

使用之前


按鈕(T)放大,按W縮小。


(紅眼校正)
(取消銳化遮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