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在已錄製檔案的選定點後面新增一個覆寫錄音。選定點之後的檔案剩餘部分將被刪除。
A:覆寫錄音的開始點
B:檔案2的已刪除部分
C:在檔案2新增覆寫錄音
和“OVER”會閃爍,IC錄音機停在錄音暫停模式。
操作指示燈會亮紅色,錄音開始。
您可選取其中一個可用的選單項目。
ON :
啟用REC-OP功能。選取“REC-OP”,然後選取“OVER”,可將覆寫錄音新增至播放的檔案。
OFF :
REC-OP功能無法作用。
(初始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