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在已錄製檔案的選定點後面新增一個覆寫錄音。選定點之後的檔案剩餘部分將被刪除。
A:覆寫錄音的開始點
B:檔案2的已刪除部分
C:在檔案2新增覆寫錄音
- 在停止模式中,按MENU,即可進入選單模式。
- 按
或
以選擇“REC-OP”,然後按
PLAY/ENTER。
- 按
或
以選擇“ON”,然後按
PLAY/ENTER。
- 按
或
以選擇“OVER”,然後按
PLAY/ENTER。
- 按
(停止),即可退出選單模式。
- 要新增的檔案播放時,按
REC/PAUSE。
和“OVER”會閃爍,IC錄音機停在錄音暫停模式。
- 當“OVER”閃爍時,再按
REC/PAUSE。
操作指示燈會亮紅色,錄音開始。
- 按
(停止),即可停止錄音。
選單項目說明
您可選取其中一個可用的選單項目。
ON:
啟用REC-OP功能。選取“REC-OP”,然後選取“OVER”,可將覆寫錄音新增至播放的檔案。
OFF:
REC-OP功能無法作用。
(初始設定)
注意
- 如果剩餘記憶體容量不足,則不能覆寫錄音。
- 您無法將錄音覆寫至受保護的檔案。若要覆寫錄音,請先解除保護。
- 檔案的覆寫部分會以相同的錄音模式錄製。
- 如果在步驟6之後經過了10分鐘,則必須從頭開始重新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