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时可以进行以下操作。
暂停录音
按
REC/PAUSE。
在录音暂停期间,操作指示灯呈红色闪烁,“PAUSE”开始在显示窗口闪烁。
(连续暂停录音一小时后,将自动退出录音暂停,IC 录音机进入停止模式。)
退出暂停并继续录音
再次按
REC/PAUSE。
从该点继续录音。(若要在暂停后停止录音,按
(停止)。)
即时回放当前的录音
按
PLAY/ENTER。
录音停止,并从刚录制的文件开头开始播放。
在录音过程中查看
在录音或录音暂停过程中按住
。
录音停止,此时可一边听快放的声音,一边向后搜索。松开
后,将从该点开始播放。
提示
- 用本IC录音机录制的文件为MP3文件格式。
- 每个文件夹中最多可录制99个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