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REC/PAUSE。
暫停錄音時,操作指示燈會閃爍紅色,而且“PAUSE”開始在顯示視窗中閃爍。
(暫停錄音一小時後,錄音暫停自動放開,IC 錄音機進入停止模式。)
再次按REC/PAUSE。
錄音從該點恢復。(若要在暫停錄音後停止錄音,請按(停止)。)
按PLAY/STOP・ENTER。
錄音停止,並從剛錄製檔案的開頭開始播放。
在錄音或錄音暫停期間按住–。
錄音停止,可在聽到快速播放聲音時向後搜尋。釋放–後,播放會從該點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