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 RecorderICD-PX333/PX333F/PX333M

系統限制

IC錄音機有一些系統限制。下面提到的問題不屬於IC錄音機的故障。

不能錄製達到最長錄音時間的檔案。

  • 如果以混合錄音模式來錄製檔案,則可錄音時間會在最高階錄音模式的最長錄音時間和最低階錄音模式的最長錄音時間之間變化。

  • 計時器上的數值(錄音經過時間)加上剩餘錄音時間之和可能小於IC錄音機最長錄音時間。

不能依序顯示或播放MP3檔案。

如果使用電腦傳輸MP3檔案,基於系統限制,檔案可能不會以傳輸的順序複製。如果您是逐一將MP3檔案從電腦傳輸到IC錄音機,即可依傳輸順序來顯示及播放MP3檔案。

檔案被自動分割。

正在錄製的檔案已達大小上限(500 MB)。因此被自動分割。

無法輸入小寫字元。

視電腦上資料夾名稱所使用的字元組合而定,字元可能會全部變成大寫。

顯示在資料夾名稱、標題、演出者姓名或檔案名稱的位置。

使用了不能在IC錄音機上顯示的字元。使用電腦,將其對換為能在IC錄音機上顯示的字元。

設定A-B重播時,設定的位置稍有移動。

視檔案而定,設定的位置可能會移動。

分割檔案時剩餘錄製時間變短。

用於檔案管理的區域需要一定的可用空間來分割檔案,因此剩餘錄製時間將會變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