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LS功能设为“开”时,“AVLS”指示灯亮起,且无法将音量调整到超过AVLS指定的某个等级。此功能出厂时设为“开”,但也可将其关闭。
- 在停止或播放模式下,选择DISP/MENU - “AVLS”,然后按
PLAY/STOP・ENTER。 - 按–
或
+选择“关”(关闭AVLS功能时)或“开”(开启AVLS功能时),然后按
PLAY/STOP・ENTER。
选择“关”时,会显示“AVLS OFF?”消息,并发出蜂鸣音。选择“开”时,则进至步骤4。
- 按–
或
+选择“YES”,然后按
PLAY/STOP・ENTER。
如果想要取消已选择的设置,在此步骤中选择“NO”。 - 按
(停止)退出菜单模式。
注意
- 如果在指定的一段时间,以超过AVLS指定等级的音量播放文件,将显示“AVLS”,菜单中“AVLS”将自动设为“开”。
- 如果关闭AVLS功能,请注意不要以过度的音量进行聆听。
- 如果使用耳机聆听达到指定的一段时间,即使在菜单中将“AVLS”设为“关”,AVLS功能也会自动开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