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將錄音新增至播放的檔案。新增的錄音將放在目前檔案之後,並算作此檔案的一部分。

A. 檔案3播放期間
B. 新增錄音後:
是新增的錄音。
- 選擇想要對其新增錄音的檔案。
- 在停止模式中,選取DISP/MENU-“Add/Overwrite”,然後按
PLAY/STOP・ENTER。
- 按–
或
+以選擇“Add”,然後按
PLAY/STOP・ENTER。 - 按
(停止),即可退出選單模式。 - 播放要新增的檔案時,按
REC/PAUSE。
即顯示“Add REC?”。
- 顯示“Add REC?”時,按
REC/PAUSE。
操作指示燈變成紅色。
接著錄音開始。
- 按
(停止),即可停止錄音。
錄音新增至目前的檔案。
檔案編號和資料夾中的檔案總數不變。
注意
- 檔案已達大小上限(500 MB)時,就不能新增錄音。
- 不能對非使用IC錄音機錄製的MP3檔案新增錄音。此外,使用隨附的Sound Organizer軟體編輯檔案時,可能無法對檔案新增錄音。
- 新增錄音的REC Mode與所新增檔案相同。
- 如果在步驟5之後經過了10分鐘,則必須從步驟5開始重新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