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連接到IC錄音機的卡帶式廣播錄音機、卡帶錄音機等其他設備上錄製聲音/音樂,您即可製作音樂檔案而無需使用電腦。
同步錄音功能設為“ON”時,如果超過2秒未探測到聲音,IC錄音機將進入錄音暫停模式。
等探測到聲音時,IC錄音機會重新開始錄製新檔案。
提示
- 如果輸入等級不夠強,可將其他設備的耳機插孔(小型插孔,立體聲)連接到IC錄音機的
(麥克風)插孔,在IC錄音機連接的設備零件上調節音量。您也可以使用“Ext. Input Setting”選單中“Audio IN”的“Sensitivity setting”調整輸入等級。
- IC錄音機在停止模式時,將外部設備(
)連接到IC錄音機的
(麥克風)插孔。
使用音訊連接電纜(未隨附),將其他設備的音訊輸出接頭(立體聲小型插頭)連接至IC錄音機的
(麥克風)插孔。
“Ext. Input Setting”出現在顯示視窗。
如果不顯示“Ext. Input Setting”,請在選單中進行設定。
- 按
或
以選擇“Audio IN”,然後按
。
“Use SYNC REC Function To Record?”會出現在顯示畫面上。

- 按
或
以選擇“Yes”,然後按
。
同步錄音設定會開啟。購買IC錄音機時,同步錄音設定設為“OFF”。 - 按
REC/PAUSE。
“
” 閃爍,IC錄音機進入錄音暫停模式。 - 在IC錄音機所連接的設備零件上開始播放。
顯示上出現“
”,同步錄音開始。
超過2秒未探測到聲音時,會顯示“Dividing...”,然後“
”開始閃爍。同步錄音暫停。等探測到聲音時,IC錄音機會重新開始錄製新檔案。
”開始閃爍。同步錄音暫停。等探測到聲音時,IC錄音機會重新開始錄製新檔案。 注意
-
超過2秒未探測到聲音時,IC錄音機會進入錄音暫停模式。
再次探測到聲音時,IC錄音機會在新檔案中開始再次錄製。然而,在此情況下,如果檔案數目超過可儲存在資料夾或磁碟機上的數量上限,IC錄音機將不會建立新檔案,但會繼續錄製為目前檔案的一部分。
- 同步錄音期間,您無法暫停錄音、使用預先錄音功能錄音、使用VOR功能錄音、使用切換錄音至內建記憶體/記憶卡功能錄音,並新增曲目標記。
- 根據連接到IC錄音機的設備零件,同步錄音功能可能因音訊輸入等級不同而無法正常操作。
- 本說明指南中使用的圖例,係根據ICD-SX1000型號。這些圖例看來可能與您使用的型號不同,然而,用於操作的按鈕與控制項皆為相同。
提示
- 您可以在步驟2設定“Audio IN”的“Sensitivity setting”。
- 您亦可從選單設定同步錄音功能。選取MENU -
標籤 - “SYNC RE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