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 RecorderICD-UX532/UX533/UX533F/UX534F

在充电过程中不显示充电指示或充电指示消失。(仅限ICD-UX533/UX533F/UX534F)

  • 未插入可充电电池,或插入了可充电电池之外的其他电池(碱性电池、锰电池等)。
  • 未按正确极性插入可充电电池。
  • 未正确连接IC录音机的USB接口。
  • 使用内置扬声器播放文件或收听FM收音机时(仅限ICD-UX533F/UX534F),不能给电池充电。
  • 可充电电池性能已经下降。

    如果很长时间内不打算使用IC录音机,可能无法享受到与最初电池性能相同的性能。如果对电池电量反复充放电,电池可能恢复其获取和保持电量的能力。

    如果可充电电池未恢复其能力,请用新电池(未附带)更换旧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