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 RecorderICD-UX532/UX533/UX533F/UX534F

充電指示燈未出現或在充電期間消失。(僅ICD-UX533/UX533F/UX534F)

  • 尚未裝入充電電池,或裝入了充電電池之外的其他電池(鹼性電池、錳電池等)。
  • 未以正確極性裝入充電電池。
  • 未正確連接IC錄音機的USB接頭。
  • 使用内建喇叭播放檔案,或收聽FM收音機(僅限ICD-UX533F/UX534F)時,您無法為電池充電。
  • 充電電池的效能已退化。

    如果打算長時間不使用IC錄音機,您無法享受如初始電池效能般的相同效能。如果您對電池電量重複充電和放電,該電池會重新獲得取得及持有充電的能力。

    如果充電電池未重新獲得其能力,請用新的充電電池(未隨附)更換該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