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外部設備進行錄音(使用同步錄音功能)
從連接到IC錄音機的卡帶式廣播錄音機、卡帶錄音機等其他設備上錄製聲音/音樂,您即可製作音樂檔案而無需使用電腦。
同步錄音功能設為“ON”時,如果超過2秒未探測到聲音,IC錄音機將進入錄音暫停模式。
等探測到聲音時,IC錄音機會重新開始錄製新檔案。
提示
- 如果輸入等級不夠強,可將其他設備的耳機插孔(小型插孔,立體聲)連接到IC錄音機的
(麥克風)插孔,在IC錄音機連接的設備零件上調節音量。
- IC錄音機在停止模式時,將外部設備(
)連接到IC錄音機的
(麥克風)插孔。
使用音訊連接電纜(未隨附),將其他設備的音訊輸出接頭(立體聲小型插頭)連接至IC錄音機的
(麥克風)插孔。
“Ext. Input Setting”出現在顯示視窗。
如果不顯示“Ext. Input Setting”,請在選單中進行設定。
- 按
或
以選擇“Audio IN”,然後按
。
“Use SYNC REC Function to Record?”會出現在顯示畫面上。

- 按
或
以選擇“Yes”,然後按
。
同步錄音設定會設為開啟。 - 按
REC/PAUSE。
“
/
”閃爍,IC錄音機進入錄音暫停模式。 - 在IC錄音機所連接的設備零件上開始播放。
顯示上出現“
/
”,同步錄音開始。
超過2秒未探測到聲音時,會顯示“
/
”開始閃爍。同步錄音暫停。等探測到聲音時,IC錄音機會重新開始錄製新檔案。
/
”開始閃爍。同步錄音暫停。等探測到聲音時,IC錄音機會重新開始錄製新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