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更换镜头数码相机ILCE-7S

电池使用时间和使用电池可记录/播放的影像数

屏幕模式

拍摄(静止影像):
电池使用时间:约190分钟,影像数:约380张

实际拍摄(动态影像):
电池使用时间:约60分钟

连续拍摄(动态影像):
电池使用时间:约90分钟

观看(静止影像):
电池使用时间:约280分钟,影像数:约5600张

取景器模式

拍摄(静止影像):
电池使用时间:约160分钟,影像数:约320张

实际拍摄(动态影像):
电池使用时间:约55分钟

连续拍摄(动态影像):
电池使用时间:约90分钟

注意

  • 当电池完全充电时,上述电池使用时间和影像数适用。根据使用条件的不同,电池使用时间和影像数可能会减少。
  • 电池使用时间和可记录的影像数是在下列条件下拍摄时的数量:
    • 在环境温度25°C下使用电池。
    • 使用镜头FE 28-70mm F3.5-5.6 OSS(另售)
    • 使用Sony Memory Stick PRO Duo(另售)
    • [取景器亮度][手动][±0]
    • [显示屏亮度][手动][±0]
    • [显示质量][标准]
  • “拍摄(静止影像)”的数量基于CIPA标准,并且是在下列条件下拍摄时的数值(CIPA: Camera & Imaging Products Association):
    • [对焦模式]设为[单次AF]
    • 每30秒拍一张图像。
    • 每拍摄十次将电源打开和关闭一次。
  • “实际拍摄(动态影像)”的分钟数基于CIPA标准,并且在下列条件下拍摄:
    • 影像质量设定为 60i 17M (FH) 。
    • 实际拍摄(动态影像):电池使用时间基于反复拍摄、变焦、拍摄待机、打开/关闭等。
    • 连续动态影像拍摄:电池使用时间基于连续拍摄到上限(29分钟),然后再次按MOVIE按钮继续拍摄。不使用变焦等其他功能。
  • 如果不显示剩余电池电量,按DISP(显示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