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換鏡頭數位相機/數位照相機ILCE-QX1/DSC-QX30

電池使用時間和可以錄製的影像數量(ILCE-QX1)

電池使用時間/以充滿電電池(附件)能錄製的影像數量。

拍攝靜態影像:約440個影像

典型的動畫拍攝:約95分鐘

連續的動畫拍攝:約150分鐘

(使用E16-50 mm電動變焦鏡頭時)

注意

  • 影像數量是以完全充電的電池拍攝時的近似數量。數量視狀況而定可能會較少。
  • 影像數量的拍攝條件如下:
    • 使用Sony microSD記憶卡(另售)。
    • 溫度是25°C。
  • 可以錄製的靜態影像數量是以CIPA標準為基礎,而且是在下列條件下拍攝。(CIPA: Camera & Imaging Products Association)
    • 每30秒鐘拍攝一次。
    • 變焦在W端和T端之間交替切換。
    • 閃光燈每拍攝兩次閃光一次。
    • 電源每10分鐘開啟和關閉一次。
  • 可以錄製的最長動畫時間是以CIPA標準為基礎,而且是在下列條件下拍攝。
    • 典型的動畫拍攝:重複開始/停止拍攝、進行縮放,以及開啟/關閉電源。
    • 連續的動畫拍攝:如果連續拍攝到達上限(29分鐘),就會重新開始拍攝。沒有執行其他操作,例如縮放。
  • 上述數字依據智慧型手機的類型以及使用方式而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