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更换镜头数码相机ILCE-6300

电池使用时间和使用电池可记录/播放的影像数

显示屏模式

拍摄(静止影像):
影像数:约400张

实际拍摄(动态影像):
电池使用时间:约75分钟

连续拍摄(动态影像):
电池使用时间:约115分钟

观看(静止影像):
电池使用时间:约360分钟,影像数:约7100张

取景器模式

拍摄(静止影像):
影像数:约350张

实际拍摄(动态影像):
电池使用时间:约70分钟

连续拍摄(动态影像):
电池使用时间:约115分钟

注意

  • 当电池完全充电时,上述电池使用时间和影像数适用。根据使用条件的不同,电池使用时间和影像数可能会减少。
  • 电池使用时间和可记录的影像数是在下列条件下拍摄时的数量:
    • 在环境温度25°C下使用电池。
    • 使用镜头 E PZ 16-50mm F3.5-5.6 OSS
    • 使用Sony Memory Stick PRO Duo(Mark2)(另售)
    • [取景器亮度][手动][±0]
    • [显示屏亮度][手动][±0]
    • [显示质量][标准]
  • “拍摄(静止影像)”的数量基于CIPA标准,并且是在下列条件下拍摄时的数值(CIPA: Camera & Imaging Products Association):
    • DISP:[显示全部信息]
    • 对焦模式:[自动AF]
    • 每30秒拍一张图像。
    • 每拍摄两张图像闪光灯闪光一次。
    • 每拍摄十次将电源打开和关闭一次。
  • 动态影像的可拍摄分钟数基于CIPA标准,是在下列条件下拍摄时的数值:
    • 影像质量设定为XAVC S HD 60p 50M/50p 50M。
    • 实际拍摄(动态影像):电池使用时间基于反复拍摄、变焦、拍摄待机、打开/关闭等。
    • 连续动态影像拍摄:电池使用时间基于连续拍摄到上限(29分钟),然后再次按MOVIE(动态影像)按钮继续拍摄。不使用变焦等其他功能。
  • 如果不显示剩余电池电量,按DISP(显示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