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sonal Content Station (PCS)LLS-201

在清單畫面中選擇以共用影像(Android)

在選擇模式中的縮圖清單畫面中,您可以選擇影像以透過各種網路服務進行共用。

如需可上傳的檔案格式之詳細資訊,請參閱每一網路服務的網站。

  1. 輕觸並按住所要共用影像的縮圖。
  2. 輕觸(*)- [分享(Share)]。

    顯示可上傳影像的應用程式清單。

    * []圖示不會顯示在某些Android裝置的畫面上。如果畫面上沒有顯示[]圖示,請按下螢幕外的主選單按鈕。

  3. 輕觸要用於上傳的應用程式名稱。

    如需如何使用應用程式的資訊,請參閱應用程式的說明。

    上傳目標檔案只有相片時,開始上傳。

    如果上傳目標檔案包含影片,請繼續執行以下步驟。

  4. 選擇要分享的影片畫質。
    • 選擇[原始影像(Original)]或[已轉換 (Converted)]。
    • 選擇[已轉換 (Converted)]時,如果有多個已轉換影片,請選擇[更高品質(Higher Quality)]或[較小大小(Smaller Size)]。

    如果在選擇[已轉換 (Converted)]時找到未轉換的影片檔案,就會取消該程序。為轉換影片解析度(Android)中未轉換的檔案進行轉換,或是在影像選擇(Android)中重新選擇目標影像。

  5. 開始上傳。

提示

  • 可上傳影像的應用程式取決於要上傳的影像數量和類型。如果僅選擇一個影像或是相同類型(相片或影片),則可使用的應用程式較多。
  • 可使用的應用程式取決於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的使用環境。

注意

  • 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連線到網際網路時,無法使用此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