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记

可以设置用于液晶显示屏上拍摄引导的标记显示。

  1. MENU按钮 - (显示设定)- [标记] ‒ 选择所需项目。

菜单项目说明

开/关:

将标记显示设置为开/关。

  • 关:不显示标记。
  • 开 :显示标记。
    标记不会录制在存储卡上。


中央:

将中央标记(表示液晶显示屏的中央)显示设置为开/关。

  • 开:显示中央标记。
  • 关:不显示中央标记。


式样:

将纵横比标记显示设置为开/关。

  • 关:不显示纵横比标记。
  • 4:3、13:9、14:9、15:9、1.66:1、1.85:1、2.35:1:在纵横比定义的显示区域的边界显示标记。


安全框:

将安全框标记设置为开/关。

  • 关:不显示安全框标记。
  • 80%、90%:在常规家用电视机可以显示的显示区域的边界显示标记。


引导框:

将引导框设置为开/关。

  • 关:不显示引导框。
  • 开:显示引导框。

注意

  • 当[标记]设置为[开]时,即使[显示输出]设置为[所有输出],也仅输出时间码。
  • 使用FOCUS MAGNIFIER功能时,无法显示标记。
  • 无法将标记输出到外部设备。

提示

  • 可以同时显示所有类型的标记。
  • 通过将拍摄对象置于引导框的交叉点,可以获得平衡的构图。
  • 可将此功能的[开/关]指定到ASSIGN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