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

有关许可的注意事项

本产品随附的软件基于与软件所有者的许可协议的规定使用。根据这些软件应用程序版权所有者的要求,我们有义务告知用户下列事项。 许可证(英语)记录在您的产品的内部存储器中。在本产品和电脑之间建立海量存储器连接以阅读“PMHOME”–“LICENSE”文件夹中的许可证。

本产品已按AVC专利组合使用许可证经过授权,消费者可以进行个人使用或不收取报酬的其他使用

(i)按照AVC标准进行视频编码(“AVC VIDEO”)

和/或

(ii)对由从事个人活动的消费者编码的AVC视频和/或从被授权提供AVC视频的视频提供商获得的AVC视频进行解码。

无论明示或暗示,对任何其它用途均不准予或默认使用许可。可以从MPEG LA, L.L.C.获得有关促销、内部和商业使用以及授权等的补充信息

参见https://www.via-la.com/

关于GNU GPL/LGPL的适用软件

本产品中的软件包含GPLv2下和其他可能要求访问源代码的授权下授权的受版权保护的软件。需要时,您可以在https://www.sony.net/Products/Linux/上找到在GPLv2(和其他授权)下要求的相关源代码拷贝。


自本产品出厂后的三年内,您可根据需要通过https://www.sony.net/Products/Linux/提交申请表格,我们将按照GPLv2的要求以物理介质的形式向您提供源代码。
本邀约仅针对收到本信息的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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