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焦
可拍摄放大的影像。
当相机的系统软件(固件)为版本3.00或更高版本时,可以使用此功能。
当相机的系统软件(固件)为版本3.00或更高版本时,可以使用此功能。
- MENU→(拍摄设置2)→[变焦设置]→所需设置。
- MENU→(拍摄设置2)→[变焦]。
- 如果已使用[自定义键(拍摄)]将[变焦]功能分配给某个按键,则按该按键可显示变焦操作画面。
- 按左/右按钮或上/下按钮选择所需的放大倍数,然后按 (确定)按钮。
- 按左/右按钮时,放大倍数可以顺畅地变换,而按上/下按钮时,则按照固定视角跳跃。
- 若要取消变焦功能,请按MENU按钮。
- 拍摄影像。
菜单项目详细内容
- 仅智能变焦:
- 本产品将部分裁切影像,不降低原始画质地放大影像。如果将 [影像尺寸] 设为 [M]、[S] 或 [VGA],可以使用智能变焦功能。
- 开:清晰影像缩放:
- 选择此设置以应用清晰影像缩放功能。即使超出了智能变焦的变焦范围,本产品也会在影像质量不会明显降低的范围内放大影像。
- 开:数字变焦:
- 超出了[清晰影像缩放]的变焦范围时,本产品会将影像放大到最大倍数。但是,影像质量会降低。
本产品可利用的变焦功能
本产品的变焦功能可通过组合各种变焦功能,提供更高倍率的变焦。根据所选的变焦功能,画面上显示的图标会发生变化。
-
智能变焦范围()
通过部分裁切影像,不降低原始画质地缩放影像(仅当影像尺寸为[M]、[S]或[VGA]时)。 -
清晰影像缩放范围()
使用影像处理以较少的失真缩放影像。首先将[变焦设置]设为[开:清晰影像缩放]或[开:数字变焦]。 -
数字变焦范围()
可以使用影像处理放大影像。为[变焦设置]选择[开:数字变焦]时,可以使用此变焦功能。
提示
- 按VCT-SGR1拍摄手柄(另售)上的变焦按钮可执行变焦操作。
注意
- 在下列情况下拍摄时,无法利用变焦功能:
- [影像质量]设为[RAW]或[RAW&JPEG]。
- [记录设置]设为[120p]/[100p]。
- 如果只想在影像质量不会降低的范围内使用变焦功能,则可使用[仅智能变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