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产品可利用的变焦功能

本产品的变焦功能可通过组合各种变焦功能,提供更高倍率的变焦。根据所选的变焦功能,画面上显示的图标会发生变化。

  1. 光学变焦范围
    在本产品的光学变焦范围内放大影像。

  2. 智能变焦范围
    通过部分裁切影像,不降低原始画质地缩放影像(仅当JPEG影像尺寸]设为[M]、[S]或[VGA]时)。

  3. 清晰影像缩放范围
    使用影像处理以较少的失真缩放影像。将[变焦设置]设为[清晰影像缩放][数字变焦]时,可以使用此变焦功能。

  4. 数字变焦范围
    可以使用影像处理放大影像。将[变焦设置]设为[数字变焦]时,可以使用此变焦功能。

注意

  • [变焦设置]的默认设置为[仅光学变焦]
  • JPEG影像尺寸]的默认设置为[L]。要使用智能变焦时,将JPEG影像尺寸]改变为[M]、[S]或[VGA]。
  • 拍摄全景影像时缩放不可用。
  • 当在以下情况下拍摄时,智能变焦、清晰影像缩放和数字变焦功能不可用。
    • 文件格式]设为[RAW][RAW&JPEG]
    • 记录设置]设为[120p]/[100p]
    • 模式旋钮设定为高帧速率)。
    • 快门类型]设定为[自动][电子快门]的连拍期间
    • 智能远摄功能被指派到其中一个自定义键。
  • 无法对动态影像使用智能变焦功能。
  • 当画面设定为HFR(高帧频)拍摄时,无法利用变焦。
  • 当使用光学变焦以外的变焦功能时,[对焦区域]设置被禁用,并以虚线显示对焦框。自动对焦优先对中央区域及其周围进行操作。
  • 当使用智能变焦、清晰影像缩放和数字变焦功能时,[测光模式]被锁定为[多重]
  • 当使用智能变焦、清晰影像缩放和数字变焦功能时,以下功能不可用:
    • AF时人脸/眼睛优先
    • 多重测光时人脸优先
    • 跟踪功能
    • 自动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