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應用程式區域(我的最愛)上的應用程式排序
在HOME1畫面的應用程式區域(我的最愛)上可設定最多5個應用程式。可將5個應用程式排序。
按住您要移動的應用程式,然後將它拖曳到您要放置之處。
應用程式區域(我的最愛)上的應用程式也能變更為應用程式區域上的應用程式,但是設定為我的最愛的應用程式除外。
HOME1畫面
HOME2畫面
A. 應用程式區域(我的最愛)
B. 全部應用
C. 關閉
D. 應用程式區域(設定為我的最愛的應用程式除外)
變更應用程式區域(我的最愛)上的應用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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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碰[全部應用]以開啟HOME2畫面。HOME2畫面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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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住應用程式以便從應用程式區域(我的最愛)移動,然後將它拖曳到應用程式區域(我的最愛除外)。在應用程式區域(我的最愛)上建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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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住應用程式以便移動到應用程式區域(我的最愛),然後在應用程式區域(我的最愛)的空白空間上拖曳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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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碰[關閉]以返回HOME1畫面。
注意
- 您要插入或移動應用程式到應用程式區域(我的最愛)時,請確認HOME2畫面開啟。您不能在HOME1畫面上插入或移動應用程式。
- 應用程式區域(我的最愛)上的應用程式沒有自動對齊。保持應用程式之間的空白。
- 應用程式區域(我的最愛)之外的應用程式會自動對齊。沒有在應用程式之間建立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