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内置话筒录音
以下说明以所选的内置话筒灵敏度等级及录音模式进行录音时的基本操作步骤。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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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录音前,应确保已解除IC录音机和遥控器的HOLD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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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开始录音,您可以操作IC录音机,也可以操作遥控器。开始录制后,请检查IC录音机上的操作指示灯,确保录音正在进行。遥控器上无法检查IC录音机的电源状态。在利用遥控器开始录音之前,请确保IC录音机和遥控器的电源均已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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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录音过程中不小心碰到了IC录音机或有东西与其发生了接触,则可能会录下沙沙或噼拍的噪音。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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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开始录音前首先进行试录或监听录音。有关监听录音的说明,请参见监听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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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情况下,录制文件将存储在“
录音文件”下的“FOLDER01”中。若要更改录制文件的存储文件夹,请参见更改录音文件的存储文件夹。
- 调整IC录音机的方向,使其内置话筒(
)指向目标声源的方向。

- 按
REC。IC录音机的显示窗口上将显示“REC”,指示正在进行录音,同时操作指示灯(
)呈红色亮起。
- 按
STOP停止录音。此时将出现信息“正在保存...”,然后停止录音。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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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显示窗口中出现信息“正在保存...”时,说明IC录音机正在将文件保存到内置存储器中。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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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更改录制文件的存储文件夹,请在录音待机状态下利用OPTION菜单显示录音文件夹画面。然后,选择另一个文件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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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使设置符合特定的录音场景,请在录音待机状态下从OPTION菜单中选择“场景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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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播放刚录制的文件,请在录音待机状态下按遥控器上的
。 -
播放过程中或在显示窗口中有菜单显示的情况下,仍可按
REC开始录音。 -
建议您监听正在进行的录音。请利用IC录音机随附的专用耳机连接线将附带的立体声耳机连接到IC录音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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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制文件的命名方式为“(录制日期)_(录制时间).(文件格式)”(如171010_0706.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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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录制过程中文件大小达到最大值限制(4 GB的LPCM文件,1 GB的MP3文件),则文件将被分割,且分割点附近的部分录音可能会丢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