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文件夹设置(静止影像)

设定要拍摄的静止影像的文件名,并指定用于存储这些静止影像的文件夹。

  1. MENU→设置)→文件/文件夹设置]→所需设置。

菜单项目详细内容

文件序号
可设定如何分配文件序号给静止影像。
[系列]:不重设各文件夹的文件序号。
[复位]:重设各文件夹的文件序号。
设置文件名
可指定文件名的前三个字符。
选择REC文件夹
选择当[文件夹名]设为[标准型]时用于存储影像的文件夹。
新文件夹
为要存储的静止影像创建新文件夹。创建的新文件夹的序号将在之前文件夹的序号上+1。
文件夹名
可设定分配文件夹名称的方法。
[标准型]:文件夹命名为“文件夹序号+ MSDCF”。
示例:100MSDCF
[日期型]:文件夹命名为“文件夹序号+ Y(年份的最后一位)/MM/DD”。
例如:10090405(文件夹序号:100;日期:04/05/2019)

提示

  • [文件序号][设置文件名]的设置将被应用到插槽1和插槽2。
  • [文件序号]设为[系列]时,即使更改[优先摄像媒体]设置,文件序号也将按顺序分配到各插槽中的存储卡。

注意

  • [设置文件名]中,只能使用大写字母、数字和下划线。下划线不能用作第一个字符。
  • 使用[设置文件名]指定的三个字符仅应用于此设置生效后所记录的文件。
  • [文件夹名]设为[日期型]时,无法选择用于存储文件的文件夹。
  • 如果[摄像媒体设置]下的[记录模式]设为[标准]以外的参数,则只可选择两张存储卡共享的文件夹。如果找不到共享文件夹,则可使用[新文件夹]创建一个。
  • 如果[摄像媒体设置]下的[记录模式]设为[标准]以外的参数,则将同时在两张存储卡上创建一个文件夹,该文件夹的序号在之前文件夹序号上+1。
  • 当您在[摄像媒体设置]下的[记录模式]设为[标准]以外的参数情况下拍摄影像,可能会自动创建一个新文件夹。
  • 如果您使用其他设备上用过的存储卡拍摄影像,则可能会自动创建一个新文件夹。
  • 最多可在一个文件夹中存储总计4000张影像。当超出文件夹容量时,可能会自动创建新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