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 28-60mm F4-5.6
- 对焦环
- 变焦环
- 焦距刻度
在进行拍摄时,转动变焦环直到焦距标记进入焦距刻度范围(A)以伸长镜头。
- 镜头卡口橡胶环
- 安装标记
- 镜头接点*
- 镜头回缩标记
在拍摄完成后,转动变焦环直到镜头回缩标记达到焦距标记位置以回缩镜头。
- 焦距标记
*请勿直接触摸此部件。
规格
焦距:28–60 mm
35 mm等效焦距*1:42–90 mm
镜头组-镜片数:7组8片
视角1*2:75°–40°
视角2*2:54°–27°
最小焦距*3:0.3–0.45 m
最大放大倍数:0.16×
最小光圈:f/22–f/32
滤镜直径:40.5 mm
尺寸(最大直径×高度):约66.6 mm×45 mm
质量:约167 g
SteadyShot:无
*1指的是安装在配备APS-C尺寸影像传感器的可更换镜头数码相机上时的35mm等效焦距。
*2视角1指的是35mm相机上的数值,而视角2指的是配备APS-C尺寸影像传感器的可更换镜头数码相机上的数值。
*3最小焦距是指从影像传感器到被摄体的距离。
附件
镜头(1)、镜头盖(1)、镜头后盖(1)
注意
- 如果将此镜头安装到本型号以外的其他相机上使用,即使焦距标记处于焦距刻度的范围之外,显示屏或取景器上可能也不会出现警告。在这种情况下,相机将如下拍摄影像。
- 光圈值锁定为F14。
- 对焦模式锁定为手动对焦,但是无法使用对焦环调节对焦。
- 当在镜头回缩的状态下拍摄影像时,在Exif信息中的镜头名称末尾将记录为“(Retract)”或“F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