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 28-60mm F4-5.6

镜头图示

  1. 对焦环
  2. 变焦环
  3. 焦距刻度

    指示焦距刻度的图示

    在进行拍摄时,转动变焦环直到焦距标记进入焦距刻度范围(A)以伸长镜头。

  4. 镜头卡口橡胶环
  5. 安装标记
  6. 镜头接点*
  7. 镜头回缩标记

    在拍摄完成后,转动变焦环直到镜头回缩标记达到焦距标记位置以回缩镜头。

  8. 焦距标记


*请勿直接触摸此部件。

规格

焦距:28–60 mm

35 mm等效焦距*1:42–90 mm

镜头组-镜片数:7组8片

视角1*2:75°–40°

视角2*2:54°–27°

最小焦距*3:0.3–0.45 m

最大放大倍数:0.16×

最小光圈:f/22–f/32

滤镜直径:40.5 mm

尺寸(最大直径×高度):约66.6 mm×45 mm

质量:约167 g

SteadyShot:无


*1指的是安装在配备APS-C尺寸影像传感器的可更换镜头数码相机上时的35mm等效焦距。

*2视角1指的是35mm相机上的数值,而视角2指的是配备APS-C尺寸影像传感器的可更换镜头数码相机上的数值。

*3最小焦距是指从影像传感器到被摄体的距离。


附件

镜头(1)、镜头盖(1)、镜头后盖(1)

注意

  • 如果将此镜头安装到本型号以外的其他相机上使用,即使焦距标记处于焦距刻度的范围之外,显示屏或取景器上可能也不会出现警告。在这种情况下,相机将如下拍摄影像。
    • 光圈值锁定为F14。
    • 对焦模式锁定为手动对焦,但是无法使用对焦环调节对焦。
    • 当在镜头回缩的状态下拍摄影像时,在Exif信息中的镜头名称末尾将记录为“(Retract)”或“F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