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料夾設定(靜態影像)

設定要拍攝的靜態影像的檔案名稱,並指定用來儲存所拍攝靜態影像的資料夾。

  1. MENU→設定)→檔案/資料夾設定]→要使用的設定。

選單項目詳細資訊

檔案編號
您可以設定將檔案編號指派給靜態影像的方式。
[連續]:每個資料夾不重設檔案編號。
[重設]:每個資料夾重設檔案編號。
設定檔案名稱
您可以指定檔案名稱的前三個字母。
選擇REC資料夾
選取當[資料夾名稱]設定為[標準格式]時要在其中儲存影像的資料夾。
新資料夾
建立要用來儲存靜態影像的新資料夾。將會建立一個以上一個資料夾編號+1為編號的新資料夾。
資料夾名稱
您可以設定指派資料夾名稱的方式。
[標準格式]:資料夾會命名為“資料夾編號+ MSDCF”。
範例:100MSDCF
[日期格式]:資料夾會命名為“資料夾編號+ Y(年份的最後一個位數)/MM/DD”。
範例:10090405(資料夾編號:100,日期:04/05/2019)

提示

  • [檔案編號][設定檔案名稱]的設定會套用至插槽1和插槽2。
  • [檔案編號]設定為[連續]時,會跨插槽中的記憶卡依序指派檔案編號,即使變更[優先攝影媒體]設定也一樣。

注意

  • [設定檔案名稱]僅能使用大寫字母、數字和底線。第一個字母不可使用底線。
  • 使用[設定檔案名稱]指定的三個字元只會套用到設定完成之後所錄製的檔案。
  • [資料夾名稱]設定為[日期格式],您無法選取儲存檔案的資料夾。
  • 如果[攝影媒體設定]下的[錄製模式]設定為[標準]以外的參數,則只能選擇兩個記憶卡共享的資料夾。如果找不到共享資料夾,您可以使用[新資料夾]來建立。
  • 如果[攝影媒體設定]下的[錄製模式]設定為[標準]以外的參數,則會在兩個記憶卡上建立以記憶卡上的上一個資料夾編號+1為編號的資料夾。
  • 當使用[攝影媒體設定]下的[錄製模式]設定為[標準]以外的參數來拍攝影像時,可能會自動建立新資料夾。
  • 如果使用已在其他裝置上用過的記憶卡來拍攝影像,則可能會自動建立新資料夾。
  • 一個資料夾中最多可儲存4000幅影像。當超過資料夾容量時,可能自動建立一個新的資料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