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焦區域限制
透過事先限制可用對焦區域設定的類型,可以更快速選取[對焦區域]的設定。
- 在預設設定中,可用設定限於[寬]、[對焦區域]、[彈性定點:L]、[追蹤: 對焦區域]和[追蹤: 彈性定點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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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NU→(拍攝設定1)→[對焦區域限制]→在您要使用的對焦區域加上勾選標記,然後選取[確定]。以(勾選標記)標記的對焦區域類型將可做為設定。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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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您透過選取MENU→(拍攝設定2)→[自訂鍵]或[自訂鍵]將[切換對焦區域]指派給要使用的按鍵時,每當您按下指定的按鍵,對焦區域就會改變。透過事先使用[對焦區域限制]來限制可選的對焦區域類型,可以更快速選取您要使用的對焦區域設定。
如果您將[切換對焦區域]指派給自訂按鍵,建議您使用[對焦區域限制]來限制對焦區域類型。
注意
- 沒有勾選標記的對焦區域類型,無法使用MENU或Fn(功能)選單加以選取。若要選取其中之一,請使用[對焦區域限制]加上勾選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