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有关使用USB硬盘设备进行记录的信息(仅限USB硬盘记录型号)

USB硬盘记录型号在[设置]中具有[录制设备设置]选项。

  • 必须将USB硬盘设备专用于记录用途。请使用另一USB硬盘设备观看照片和视频。
  • 此功能仅在欧洲、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销售的某些型号上可用。
  • 仅支持大于32 GB的USB硬盘。
  • 不支持通过USB集线器连接的USB硬盘设备。请直接将设备连接到电视机。
  • 注册过程中对USB硬盘设备进行格式化时,其中存储的任何数据都将被删除。将USB硬盘设备注册到电视机后,无法再将其用于计算机。若要在计算机上使用USB硬盘设备,请使用计算机将其格式化。(请注意,USB硬盘设备中的任何数据都将被删除。)
  • 最多可以注册8台USB硬盘设备。
  • 只有本电视机能够播放已注册到本电视机的USB硬盘上记录的数据。
  • 仅支持数字电视和无线电广播内容的记录。不支持数据广播内容的记录。
  • 无法记录扰频/加密信号。
  • 在以下情况下,无法进行记录:
    • 电视机无法识别注册的USB硬盘设备。
    • USB硬盘设备上已记录了1000个以上的节目
    • USB硬盘设备已满。
  • 正在记录时,可能无法自动选择节目
  • 除非节目的记录已获授权,否则无法进行记录。
  • 如果电视机在USB硬盘记录期间遭受撞击,记录的内容中可能会出现噪音。
  • Sony对由于电视机故障、信号干扰或任何其他问题而导致的记录失败或任何记录内容损坏或丢失,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