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檢顯示
如果LCD螢幕或取景器(具有取景器的機型)上出現指示,請檢查下列項目。如果嘗試了好幾次,操作問題仍然存在,請聯絡Sony經銷商或當地授權的Sony維修機構。聯絡時,請將LCD螢幕上所顯示之開頭為C或E的完整錯誤代碼提供給對方。
LCD螢幕上出現重要的警告指示時,您可能會聽到旋律。
C:(或E:) : (自檢顯示)
C:04:
您未使用指定的電池組。請務必使用指定的電池組。
將電源供應器的DC插頭牢固地連接到本產品的DC IN插孔。
C:06:
電池組溫度很高。更換電池組,或是將其放置於陰涼處。
C:13: / C:32:
移除電源。重新連接電源,然後再操作本產品。
E: :
遵循“如果您有問題”中步驟2的指示。
(電池水平警告)
電池組電力即將耗盡。
視操作環境或電池狀況而定,即使電量還剩下約20分鐘可使用,也可能會開始閃爍。
(有關本產品/電池組溫度的警告指示)
本產品/電池組溫度太高。在這個情況下,將電源關閉,等到本產品/電池組溫度下降為止。
(有關記憶卡的警告指示)
緩慢閃爍
用於錄製影像的可用空間即將耗盡。
沒有插入記憶卡。
快速閃爍
沒有足夠的可用空間來錄製影像。將影像儲存到其他媒體後,請刪除不需要的影像,或將記憶卡格式化。
影像資料庫檔案可能已損壞。透過選擇 - [設定] - [ 媒體設定] - [修復影像資料庫檔案] -錄製媒體,檢查資料庫檔案。
記憶卡已損壞。
當您以[ 拍攝模式]設定為[100Mbps ]錄製動畫時,請使用UHS-I U3或更快的SDXC記憶卡。
(有關記憶卡格式化的警告指示)
記憶卡已損壞。
記憶卡未正確格式化。
(有關不相容記憶卡的警告指示)
插入不相容的記憶卡。
(有關記憶卡寫入保護的警告指示)
記憶卡受到寫入保護。
在其他裝置上存取記憶卡時受到限制。
(有關外部裝置的警告指示)
影像資料庫檔案可能已損壞。透過選擇 - [設定] - [ 媒體設定] - [修復影像資料庫檔案] -錄製媒體,檢查資料庫檔案。
外部裝置已損壞。
(有關外部裝置格式化的警告指示)
外部裝置已損壞。
外部裝置未正確格式化。
(有關相機晃動的警告指示)
本產品沒有固定好,所以容易發生相機晃動的情形。請以雙手牢握本產品,然後再錄製影像。但是請注意,相機晃動警告指示不會消失。
(有關照片拍攝的警告指示)
處理時,無法拍攝照片。請稍候再進行錄製。
在下列情況中,您無法於錄製動畫時擷取照片:
- 若[ 拍攝模式]設定為[60p品質 ](1080 60i相容裝置)/[50p品質 ](1080 50i相容裝置)、[最高品質 ]。
- 選擇[相片效果]的項目時。
- 若[ SteadyShot]設定為[智慧式進階]。
- 若[ 檔案格式]設定為[ XAVC S 4K],而且[ 拍攝模式]設定為[100Mbps ]。
- 若[ 檔案格式]設定為[ XAVC S 4K],而且[雙重影像錄製]設定為[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