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誌

您可以在LCD螢幕上設定用於拍攝提示的標記顯示。

  1. MENU按鈕 - 顯示設定)- [標誌] ‒ 選擇所需的項目。

選單項目說明

開/關

將標記顯示設定為開啟/關閉。

  • 不顯示標記。
  • 顯示標記。
    標記不會錄製在記憶卡上。


中央:

將中央標記(表示LCD螢幕的中央)顯示設定為開啟/關閉。

  • 顯示中央標記。
  • 不顯示中央標記。


式樣:

將長寬比標記顯示設定為開啟/關閉。

  • 不顯示長寬比標記。
  • 4:313:914:915:91.66:11.85:12.35:1在由長寬比定義的顯示區域邊界顯示標記。


安全區:

將安全區標記設定為開啟/關閉。

  • 不顯示安全區標記。
  • 80%、90%:在一般家庭電視機可顯示的顯示區域邊界顯示標記。


水平導引框:

將引導框設定為開啟/關閉。

  • 不顯示引導框。
  • 顯示引導框。

注意

  • 即使[顯示輸出]設定為[所有輸出],當[標誌]設定為[]時,也只會輸出時間代碼。
  • 使用FOCUS MAGNIFIER功能時,不能顯示標記。
  • 不能將標記輸出到外部裝置。

提示

  • 您可以同時顯示所有類型的標記。
  • 您可以將被攝體的位置放置在引導框的交叉點上,以取得平衡的構圖。
  • 您可將此功能的[開/關]指定到ASSIGN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