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誌
您可以在LCD螢幕上設定用於拍攝提示的標記顯示。
- MENU按鈕 - (顯示設定)- [標誌] ‒ 選擇所需的項目。
選單項目說明
開/關:
將標記顯示設定為開啟/關閉。
- 關:不顯示標記。
- 開 :顯示標記。
標記不會錄製在記憶卡上。
中央:
將中央標記(表示LCD螢幕的中央)顯示設定為開啟/關閉。
- 開:顯示中央標記。
- 關:不顯示中央標記。
式樣:
將長寬比標記顯示設定為開啟/關閉。
- 關:不顯示長寬比標記。
- 4:3、13:9、14:9、15:9、1.66:1、1.85:1、2.35:1:在由長寬比定義的顯示區域邊界顯示標記。
安全區:
將安全區標記設定為開啟/關閉。
- 關:不顯示安全區標記。
- 80%、90%:在一般家庭電視機可顯示的顯示區域邊界顯示標記。
水平導引框:
將引導框設定為開啟/關閉。
- 關:不顯示引導框。
- 開:顯示引導框。
注意
- 即使[顯示輸出]設定為[所有輸出],當[標誌]設定為[開]時,也只會輸出時間代碼。
- 使用FOCUS MAGNIFIER功能時,不能顯示標記。
- 不能將標記輸出到外部裝置。
提示
- 您可以同時顯示所有類型的標記。
- 您可以將被攝體的位置放置在引導框的交叉點上,以取得平衡的構圖。
- 您可將此功能的[開/關]指定到ASSIGN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