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檢顯示

如果LCD螢幕或取景器(具有取景器的機型)上出現指示,請檢查下列項目。如果嘗試了好幾次,操作問題仍然存在,請聯絡Sony經銷商或當地授權的Sony維修機構。聯絡時,請將LCD螢幕上所顯示之開頭為C或E的完整錯誤代碼提供給對方。

LCD螢幕上出現重要的警告指示時,您可能會聽到旋律。

C:(或E:) (自檢顯示)

C:04:

您未使用指定的電池組。請務必使用指定的電池組。

將電源供應器的DC插頭牢固地連接到本產品的DC IN插孔。

C:06:

電池組溫度很高。更換電池組,或是將其放置於陰涼處。

C:13: / C:32:

移除電源。重新連接電源,然後再操作本產品。

E: :

遵循“如果您有問題”中步驟2的指示。

(電池水平警告)

電池組電力即將耗盡。

視操作環境或電池狀況而定,即使電量還剩下約20分鐘可使用,也可能會開始閃爍。

(有關本產品/電池組溫度的警告指示)

本產品/電池組溫度太高。在這個情況下,將電源關閉,等到本產品/電池組溫度下降為止。

(有關記憶卡的警告指示)

緩慢閃爍

用於錄製影像的可用空間即將耗盡。

沒有插入記憶卡。

快速閃爍

沒有足夠的可用空間來錄製影像。將影像儲存到其他媒體後,請刪除不需要的影像,或將記憶卡格式化。

影像資料庫檔案可能已損壞。透過選擇 - [設定] - [ 媒體設定] - [修復影像資料庫檔案] - 錄製媒體,檢查資料庫檔案。

記憶卡已損壞。

當您以[ 拍攝模式] 設定為[100Mbps ]錄製動畫時,請使用SDXC或更快的UHS-I U3記憶卡。

(有關記憶卡格式化的警告指示)

記憶卡已損壞。

記憶卡未正確格式化。

(有關不相容記憶卡的警告指示)

插入不相容的記憶卡。

(有關記憶卡寫入保護的警告指示)

記憶卡受到寫入保護。

在其他裝置上存取記憶卡時受到限制。

(有關外部裝置的警告指示)

影像資料庫檔案可能已損壞。透過選擇 - [設定] - [ 媒體設定] - [修復影像資料庫檔案] - 錄製媒體,檢查資料庫檔案。

外部裝置已損壞。

(有關外部裝置格式化的警告指示)

外部裝置已損壞。

外部裝置未正確格式化。

(有關相機晃動的警告指示)

本產品沒有固定好,所以容易發生相機晃動的情形。請以雙手牢握本產品,然後再錄製影像。但是請注意,相機晃動警告指示不會消失。

(有關照片拍攝的警告指示)

處理時,無法拍攝照片。請稍候再進行錄製。

在下列情況中,您無法於錄製動畫時擷取照片:

  • 若[ 拍攝模式]設定為[60p品質 ](1080 60i相容裝置)/[50p品質 ](1080 50i相容裝置)、[最高品質 ]。
  • 選擇[相片效果]的項目時。
  • 若[ SteadyShot]設定為[智慧式進階]。
  • 若[ 檔案格式]設定為[ XAVC S 4K]且[ 拍攝模式]設定為[100Mbps ]。
  • 若[ 檔案格式]設定為[ XAVC S 4K]且[雙重影像錄製]設定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