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 28-60mm F4-5.6
- 對焦環
- 變焦環
- 焦距刻度
拍攝時,旋轉變焦環,直到焦距指標位於焦距刻度範圍內(A)以伸長鏡頭。
- 鏡頭安裝座橡膠環
- 安裝座指標
- 鏡頭接點*
- 鏡頭縮回指標
拍攝之後,旋轉變焦環,直到鏡頭縮回指標達到焦距指標以縮回鏡頭。
- 焦距指標
*請勿直接觸摸此部件。
規格
焦距:28–60公釐
相當於35公釐的焦距*1:42–90公釐
鏡頭組-元件:7–8
視角1*2:75°–40°
視角2*2:54°–27°
最小對焦*3:0.3–0.45公尺
最大放大倍率:0.16×
最小光圈:f/22–f/32
濾鏡直徑:40.5公釐
尺寸(最大直徑×高度):大約66.6公釐×45公釐
質量:大約167公克
SteadyShot:無
*1這相當於安裝在具備APS-C尺寸影像感應器的可換鏡頭數位相機時的35公釐格式焦距。
*2視角1是35公釐相機的值,視角2是具備APS-C尺寸影像感應器的可換鏡頭數位相機的值。
*3最小對焦指的是從影像感應器到被攝體的距離。
隨附項目
鏡頭(1)、鏡頭前蓋(1)、鏡頭後蓋(1)
注意
- 如果您使用此鏡頭安裝在此機型以外的相機上,即使焦距指標超出焦距刻度範圍,螢幕或觀景窗上仍可能不會出現警示。在此情況下,相機會按照以下方式拍攝影像。
- 光圈值鎖定在F14
- 對焦模式鎖定為手動對焦,不過您也無法使用對焦環來調整對焦。
- 當影像是以縮回鏡頭狀況拍攝時,Exif資訊中的鏡頭名稱結尾會記錄成"(Retract)"或"F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