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使用時間與可錄製影像張數

拍攝靜態影像時的可錄製影像張數

大約580張影像


拍攝動態影像時的電池使用時間

實際拍攝動態影像 大約95分鐘
連續拍攝動態影像 大約135分鐘
  • 上述估計的電池使用時間和可錄製影像張數適用於電池完全充滿電時。視使用狀況而定,電池使用時間和影像張數可能減少。
  • 電池使用時間和可錄製影像張數的估計是根據在下列條件下使用預設設定拍攝:
    • 在25 ℃的環境溫度下使用電池。
    • 使用Sony CFexpress Type A記憶卡(另售)
    • 使用FE 28-70mm F3.5-5.6 OSS鏡頭(另售)
  • 可錄製靜態影像張數是根據CIPA標準,並在下列情況下拍攝:
    (CIPA: Camera & Imaging Products Association)
    • 每30秒拍攝一張照片。
    • 每拍攝十次開啟和關閉電源一次。
  • 動態影像拍攝的分鐘數是根據CIPA標準,並用於在下列情況下拍攝:
    • 影像畫質設定為XAVC S HD 59.94p 50M /50p 50M 4:2:0 8bit。
    • 實際拍攝(動態影像):以重複拍攝、變焦、拍攝待機、開啟電源/關閉電源等等為依據的電池使用時間。
    • 連續拍攝(動態影像):除了開始及結束拍攝以外,不執行其他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