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影輔助標誌顯示

動態影像、慢動作與快動作

拍攝動態影像時,您可以設定是否在螢幕上顯示標記,並選取標記類型。

  1. MENU拍攝)→[錄影輔助標誌顯示]→選取選單項目並設定要使用的參數。

選單項目詳細資訊

錄影輔助標誌顯示
設定是否要顯示標記。([開]/[關]
中央錄影輔助標誌
設定是否要在拍攝畫面的中央顯示中心標記。([關]/[開]
長寬比輔助標誌
設定長寬標記顯示。([關]/[9:16]/[4:5]/[1:1]/[4:3]/[13:9]/[14:9]/[15:9]/[16:9]*/[17:9]/[1.66:1]/[1.85:1]/[1.91:1]/[2:1]/[2.35:1]/[2.39:1]

*當相機的系統軟體(韌體)為3.00版或更新版本時

安全區
設定安全區域顯示。這變成可以從一般住家電視機接收的標準範圍。([關]/[80%]/[90%]
水平導引框
設定是否要顯示導引框。您可以確認被攝體是水平的還是與地面垂直。([關]/[開]

提示

  • 您可以一次同時顯示數個標記。
  • 將被攝體放在[水平導引框]的交叉點,可確保平衡的構圖。

注意

  • 當拍攝模式設定為[動態影像][慢與快動作],或拍攝動態影像時,會顯示標記。
  • 當使用[對焦放大鏡]時,您無法顯示標記。
  • 標記顯示於螢幕上。(您無法輸出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