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影輔助標誌顯示
拍攝動態影像時,您可以設定是否在螢幕上顯示標記,並選取標記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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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NU→(拍攝)→[錄影輔助標誌顯示]→選取選單項目並設定要使用的參數。
選單項目詳細資訊
- 錄影輔助標誌顯示:
- 設定是否要顯示標記。([開]/[關])
- 中央錄影輔助標誌:
- 設定是否要在拍攝畫面的中央顯示中心標記。([關]/[開])
- 長寬比輔助標誌:
- 設定長寬標記顯示。([關]/[9:16]/[4:5]/[1:1]/[4:3]/[13:9]/[14:9]/[15:9]/[16:9]*/[17:9]/[1.66:1]/[1.85:1]/[1.91:1]/[2:1]/[2.35:1]/[2.39:1])
*當相機的系統軟體(韌體)為3.00版或更新版本時
- 安全區:
- 設定安全區域顯示。這變成可以從一般住家電視機接收的標準範圍。([關]/[80%]/[90%])
- 水平導引框:
- 設定是否要顯示導引框。您可以確認被攝體是水平的還是與地面垂直。([關]/[開])
提示
- 您可以一次同時顯示數個標記。
- 將被攝體放在[水平導引框]的交叉點,可確保平衡的構圖。
注意
- 當拍攝模式設定為[動態影像]或[慢與快動作],或拍攝動態影像時,會顯示標記。
- 當使用[對焦放大鏡]時,您無法顯示標記。
- 標記顯示於螢幕上。(您無法輸出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