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P(画面显示)设置
可以设定在照相模式下可使用DISP(显示设置)选择的画面显示模式。
- MENU→(设置)→[操作自定义]→[DISP(画面显示)设置]→所需设置→[确定]。标有(勾选)的为可用项目。
菜单项目详细内容
- 显示全部信息 :
- 显示记录信息。
- 无显示信息 :
- 不显示记录信息。
可设定在拍摄影像时是否始终显示曝光信息,或者在操作快门按钮等之后过了特定一段时间后隐藏曝光信息。([曝光: 打开]/[曝光: 超时])
- 在动态影像拍摄模式下的竖屏显示期间,如果画面显示模式设为[无显示信息]并且选择了[曝光: 超时],则在经过了一段特定时间后,动态影像录制状态和录制时间以外的信息将被隐藏(当相机的系统软件(固件)版本为2.00或更高版本时)。
- 柱状图 :
- 用图形显示亮度分布。
- 数字水平量规 :
- 指示本产品是否在前后(A)和水平(B)方向均处于水平位置。 当本产品在任一方向上处于水平位置时,指示会变为绿色。
-
注意
- 如果向前或向后大幅度倾斜本产品,水平误差会很大。
- 即使用水准仪校正了倾斜,本产品也可能有接近±1°的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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