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P(画面显示)设置

静止影像、动态影像和慢动作/快动作

可以设定在照相模式下可使用DISP(显示设置)选择的画面显示模式。

  1. MENU设置)→[操作自定义][DISP(画面显示)设置]→所需设置→[确定]
    标有(勾选)的为可用项目。

菜单项目详细内容

显示全部信息
显示记录信息。
无显示信息
不显示记录信息。 可设定在拍摄影像时是否始终显示曝光信息,或者在操作快门按钮等之后过了特定一段时间后隐藏曝光信息。([曝光: 打开]/[曝光: 超时]
  • 在动态影像拍摄模式下的竖屏显示期间,如果画面显示模式设为[无显示信息]并且选择了[曝光: 超时],则在经过了一段特定时间后,动态影像录制状态和录制时间以外的信息将被隐藏(当相机的系统软件(固件)版本为2.00或更高版本时)。
柱状图
用图形显示亮度分布。
数字水平量规
指示本产品是否在前后(A)和水平(B)方向均处于水平位置。 当本产品在任一方向上处于水平位置时,指示会变为绿色。

水平显示

注意

  • 如果向前或向后大幅度倾斜本产品,水平误差会很大。
  • 即使用水准仪校正了倾斜,本产品也可能有接近±1°的误差。
TP1001258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