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料夾設定

設定與要拍攝的靜態影像資料夾與檔案名稱有關的設定。

  1. MENU拍攝)→[檔案][檔案/資料夾設定]→要使用的設定。

選單項目詳細資訊

檔案編號
您可以設定將檔案編號指派給靜態影像的方式。
[連續]:每個資料夾不重設檔案編號。
[重設]:每個資料夾重設檔案編號。
強制性檔案編號重設
重設靜態影像檔案編號及建立新資料夾。
設定檔案名稱
您可以指定檔案名稱的前三個字母。
資料夾名稱
您可以設定指派資料夾名稱的方式。
[標準格式]:資料夾會命名為“資料夾編號+任意5個字元”。範例:100MSDCF
[日期格式]:資料夾會命名為“資料夾編號+ Y(年份的最後一個位數)/MM/DD”。
範例:10040405(資料夾編號:100,日期:04/05/2024)

提示

  • [檔案編號][設定檔案名稱]的設定會套用至插槽1和插槽2。
  • [檔案編號]設定為[連續]時,會跨越插槽中的記憶卡依序指派檔案編號,即使您在插槽1與2之間切換記憶卡錄製設定]記憶卡錄製]設定也一樣。
  • [資料夾名稱]設定為[標準格式]時,可以使用[新資料夾]設定資料夾名稱的最後5個字元。
  • 您也可以透過使用[強制性檔案編號重設]變更資料夾名稱的最後5個字元。

注意

  • [設定檔案名稱]僅能使用大寫字母、數字和底線。第一個字母不可使用底線。
  • 使用[設定檔案名稱]指定的三個字元只會套用到設定完成之後所錄製的檔案。
TP1001166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