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P(画面显示)(动态影像)

静止影像、动态影像和慢动作/快动作

可以设定在拍摄动态影像时可使用DISP(显示设置)选择的画面显示模式。

  1. MENU设置)→[操作自定义]DISP(画面显示)][显示屏][取景器]→所需设置→[确定]
    标有(勾选)的为可用项目。

菜单项目详细内容

显示全部信息
显示记录信息。
无显示信息
不显示记录信息。
柱状图
用图形显示亮度分布。
数字水平量规
指示本产品是否在前后(A)和水平(B)方向均处于水平位置。当本产品在任一方向上处于水平位置时,指示会变为绿色。(当镜头朝着正上方或正下方时,水平量规不起作用。)

水平显示

柱状图&数字水平
显示柱状图和水平量规。
关闭显示屏*:
在拍摄影像时,始终关闭显示屏。在播放影像或操作MENU时,可使用显示屏。该设置是在使用取景器拍摄时的显示设置。

*这些画面模式只在[显示屏]设置下可用。


在竖屏显示期间经过特定一段时间后隐藏曝光信息

可为下列画面显示设定始终显示曝光值等信息([曝光: 打开]),还是在最后一次操作快门按钮等之后过了特定一段时间后隐藏信息([曝光: 超时])。

  • 无显示信息
  • 柱状图(仅适用于[取景器]设置)
  • 数字水平量规(仅适用于[取景器]设置)
  • 柱状图&数字水平(仅适用于[取景器]设置)


注意

  • 如果向前或向后大幅度倾斜本产品,水平误差会很大。
  • 即使用水准仪校正了倾斜,本产品也可能有接近±1°的误差。
TP100216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