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焦區域限制(靜態影像/動態影像)
透過事先限制可用對焦區域設定的類型,可以更快速選取[對焦區域]的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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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NU→(對焦)→[對焦區域]→[對焦區域限制]→在您要使用的對焦區域加上勾選標記,然後選取[確定]。以(勾選標記)標記的對焦區域類型將可做為設定。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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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您透過使用[自訂鍵設定]或[自訂鍵設定]將[切換對焦區域]指派給要使用的按鍵時,每當您按下指派的按鍵,對焦區域就會改變。透過事先使用[對焦區域限制]來限制可選的對焦區域類型,可以更快速選取您要使用的對焦區域設定。
注意
- 沒有勾選標記的對焦區域類型,無法使用MENU或Fn(功能)選單加以選取。若要選取其中之一,請使用[對焦區域限制]加上勾選標記。
- 如果移除使用[換垂直/水平AF區]或[AF區域登錄功能]登錄的對焦區域的勾選標記,則登錄的設定將會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