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P(画面显示)设置(显示屏/取景器)
可以设定在照相模式下可使用DISP(显示设置)选择的画面显示模式。
- MENU→(设置)→[操作自定义]→[DISP(画面显示)设置]→[显示屏]或[取景器]→所需设置→[确定]。标有(勾选)的为可用项目。
菜单项目详细内容
- 显示全部信息 :
- 显示记录信息。
- 无显示信息 :
- 不显示记录信息。
可设定在拍摄静止影像时是否始终显示曝光信息,或者在操作快门按钮等之后过了特定一段时间后隐藏曝光信息。([曝光: 打开]/[曝光: 超时]) - 柱状图 :
- 用图形显示亮度分布。
- 数字水平量规 :
- 指示本产品是否在前后(A)和水平(B)方向均处于水平位置。 当本产品在任一方向上处于水平位置时,指示会变为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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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景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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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显示屏上只显示拍摄信息,而不是被摄体。该设置是在使用取景器拍摄时的显示设置。
- 关闭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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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拍摄影像时,始终关闭显示屏。在播放影像或操作MENU时,可使用显示屏。该设置是在使用取景器拍摄时的显示设置。
*这些画面模式只在[显示屏]的设置中可用。
注意
- 如果向前或向后大幅度倾斜本产品,水平误差会很大。
- 即使用水准仪校正了倾斜,本产品也可能有接近±1°的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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