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P(画面显示)设置(显示屏/取景器)

静止影像、动态影像和慢动作/快动作

可以设定在照相模式下可使用DISP(显示设置)选择的画面显示模式。

  1. MENU→(设置)→[操作自定义]→[DISP(画面显示)设置]→[显示屏]或[取景器]→所需设置→[确定]。
    标有(勾选)的为可用项目。

菜单项目详细内容

显示全部信息 :
显示记录信息。
无显示信息 :
不显示记录信息。
可设定始终显示曝光值和其他信息,还是在操作快门按钮等之后过了特定一段时间后隐藏上述信息。([曝光: 打开]/[曝光: 超时])
  • 仅当曝光值和其他信息叠加在显示屏或取景器上显示的影像上时(例如,在竖屏显示期间拍摄动态影像时),才可使用[曝光: 超时]设置。
柱状图 :
用图形显示亮度分布。
在[取景器]设置中,可设定是在竖屏显示期间始终显示曝光值和其他信息,还是在上次操作快门按钮等之后过了特定一段时间后隐藏上述信息(当相机的系统软件(固件)版本为4.00或更高版本时)。([曝光: 打开]/[曝光: 超时])
数字水平量规 :
指示本产品是否在前后(A)和水平(B)方向均处于水平位置。 当本产品在任一方向上处于水平位置时,指示会变为绿色。

水平显示

在[取景器]设置中,可设定是在竖屏显示期间始终显示曝光值和其他信息,还是在上次操作快门按钮等之后过了特定一段时间后隐藏上述信息(当相机的系统软件(固件)版本为4.00或更高版本时)。([曝光: 打开]/[曝光: 超时])

取景器*:

在显示屏上只显示拍摄信息,而不是被摄体。该设置是在使用取景器拍摄时的显示设置。

关闭显示屏*:

在拍摄影像时,始终关闭显示屏。在播放影像或操作MENU时,可使用显示屏。该设置是在使用取景器拍摄时的显示设置。

*这些画面模式只在[显示屏]的设置中可用。

注意

  • 如果向前或向后大幅度倾斜本产品,水平误差会很大。
  • 即使用水准仪校正了倾斜,本产品也可能有接近±1°的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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