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
MPEG-4 AVC专利产品组合许可证
本产品根据AVC专利产品组合许可证的许可,供消费者个人使用或用于其他用途(不收取任何报酬)
(i)依据AVC标准编码视频(“AVC视频”)和/或
(ii)解码通过消费者个人编码和/或从经许可提供AVC视频的提供者获得的AVC视频。
不包括任何其他用途的明示或暗示许可。可以从MPEG LA, L.L.C获得附加信息。请参见HTTP://WWW.MPEGLA.COM
根据GPL/LGPL许可证获取软件
本产品使用适用GPL/LGPL的软件。谨此告知您,您有权根据GPL/LGPL的条件访问、修改和传播这些软件程序的源代码。
相应的源代码在互联网上提供。请使用以下URL并按照下载指示操作。
https://oss.sony.net/Products/Linux/
我们不希望您就源代码的内容联系我们。
最终用户许可协议
一旦开始使用本产品,即表示您同意软件许可证协议的相关条款。客户与Sony之间的软件许可证协议可在我们的网站上查看(https://rd1.sony.net/help/di/el23/h_zz/)。
μT-Kernel源代码
本产品使用TRON论坛(www.tron.org)授权的T-License 2.1下的μT-Kernel源代码。
TP10018689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