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Mac Finder傳輸內容

您可以透過從Finder拖放來直接傳輸音樂內容。您無法傳輸受著作權保護的音樂內容。

注意

  • 如果將播放器連接到用電池作為電源的電腦,電腦的電池電力會被耗光。長時間將播放器連接在電腦上時,要將電腦連接到交流電源。
  1. 透過USB將播放器連接到運行中的電腦。

  2. 選取Finder側邊列中的[PLAYER]。

    您也可以將音樂內容傳輸到microSD卡。

    選取名稱為microSD卡而不是[PLAYER]的資料夾。

  3. 打開[PLAYER]中的[MUSIC]資料夾。
  4. 將檔案或資料夾()拖放到[PLAYER]中的[MUSIC]資料夾()。

    確認傳輸已經完成。然後中斷播放器與電腦的連接。

提示

  • 關於相容檔案格式的詳細資訊,請參考[支援的格式]。
  • 您可以手動新增專輯的封面影像,讓影像出現在播放器螢幕上。首先將影像檔重新命名為與專輯資料夾一樣的名稱。(此時不要變更影像檔的副檔名。)然後將影像檔新增至專輯的資料夾中。
    播放器可以顯示下列檔案作為封面影像。

    • Baseline JPEG
    • 非隔行掃瞄的PNG
    • 大小上限:4096 × 4096

注意

  • 請遵守下列注意事項。否則播放器可能無法播放檔案。

    • 請勿變更根目錄資料夾(例如[MUSIC])的名稱。
    • 請勿將檔案傳輸到[MUSIC]以外的資料夾。
    • 請勿在進行資料傳輸時拔掉USB Type-C連接線(USB Type-C 連接線:提供)。
    • 請勿在電腦上格式化播放器的記憶體。
  • 播放器可能無法正確地顯示某些音樂內容的資訊,要視播放器上的語言設定而定。
  • 傳輸的音樂內容僅限私人使用。若要將音樂內容用於其他用途,必須獲得著作權持有人的同意。
  • 只有在使用自帶電源而且有經過認可的標誌之USB集線器時,才能保證可以使用USB集線器。
  • 播放器連接到電腦時,請遵守下列注意事項。否則播放器可能無法正常運作。
    • 請勿開啟電腦。
    • 請勿重新啟動電腦。
    • 請勿將電腦從休眠模式喚醒。
    • 請勿關閉電腦。

說明指南的內容可能因為產品規格更新而變更,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