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P(画面显示)设置显示屏/取景器

静止影像、动态影像

可以设定在照相模式下可使用DISP(显示设置)选择的画面显示模式。

  1. MENU设置)→[操作自定义][DISP(画面显示)设置][显示屏][取景器]→所需设置→[确定]
    标有(勾选)的为可用项目。

菜单项目详细内容

显示全部信息
显示记录信息。
无显示信息
不显示记录信息。
柱状图
用图形显示亮度分布。
数字水平量规
指示本产品是否在前后(A)和水平(B)方向均处于水平位置。当本产品在任一方向上处于水平位置时,指示会变为绿色。

水平显示

取景器*:

在显示屏上只显示拍摄信息,而不是被摄体。该设置是在使用取景器拍摄时的显示设置。

关闭显示屏*:

在拍摄影像时,始终关闭显示屏。在播放影像或操作MENU时,可使用显示屏。该设置是在使用取景器拍摄时的显示设置。

*这些模式只在[显示屏]的设置中有效。

注意

  • 如果向前或向后大幅度倾斜本产品,水平误差会很大。
  • 即使用水准仪校正了倾斜,本产品也可能有接近±1°的误差。